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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

消息称,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与监管制度框架,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2020年11月以来,从依法加强监管和有效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金融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蚂蚁集团、腾讯集团等大型平台企业全面整改金融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目前,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存在的大部分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金融管理部门工作重点从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监管。

近期,针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过往年度在公司治理、金融消费者保护、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管理部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此外,针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近期也对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和财付通公司等实施了行政处罚。

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蚂蚁科技集团)罚没合计超37亿元。

罚单显示,蚂蚁科技集团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两条:

一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存在引人误解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向部分客户群体明示还款要求;未按规定处理部分消费者个人信息。

二是违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包括:违规参与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业务;违规参与销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五十六条等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蚂蚁科技集团没收违法所得112977.62万元,罚款263270.44万元,罚没合计376248.0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蚂蚁集团回应被罚71.23亿元:自2020年以来,蚂蚁集团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积极推进各项整改,目前已完成相关整改事项。今天,蚂蚁集团收到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对此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将进一步夯实合规治理水平。未来,蚂蚁集团将恪守使命与初心,坚持守正创新,继续增强科技研发能力,努力为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群体做好服务并创造更大价值。

蚂蚁集团被罚款7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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